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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晚上七点多,暑气慢慢消退,凉凉的微风吹来甚是惬意。结束了一天庭审的通州法院张学君法官回到办公室,打开平时接收当事人各种电子版证据、意见的邮箱,在好几封名为证据、申请书等的邮件中,一封名为《感谢》的邮件格外炸眼。她怀着好奇心点开一看,原来是当事人王强在收到判决书后,向其表达感谢。
王强在邮件中表示:“您们的辛苦和付出,我体会得到,且会铭记在心!您们的公平、公正,让我对中国的司法重新刮目相看!”
多年生意伙伴一夕失联
王强经营货物运输,常年托运从北京到莫斯科的货物,因生意需要,和李军、赵丽夫妇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按照签订的《货运协议书》开展合作,王强在货物起运时,向在北京负责发货的李军支付押金,赵丽在莫斯科收货后,李军把押金返还给王强,并支付运费。
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强按照李军的指示向李军的员工和赵丽共计支付货物押金80万元。经双方核算,李军尚欠王强押金40万元未予退还,另有运费235 228元未予支付。就上述欠款,2016年1月25日,李军向王强出具了《还款协议》,约定于2017年1月20日前还清。
事后多年,双方一直保持联系,还有一定的经济往来,李军也多次承诺还款。但2023年年初,王强突然发现再也联系不上李军夫妇了,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李军和赵丽共同退还押金并支付运费。
20封邮件助力法官查明真相
起诉至法院后,张学君法官团队根据王强提供的地址多方寻找李军和赵丽二人,无奈均未果,法院对其进行公告送达。
在庭前谈话中,张学君法官发现王强虽主张涉案债务属于李军、赵丽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并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张学君法官向其释明证据的重要性,否则其关于赵丽部分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于是,王强向法院申请调取李军、赵丽的婚姻登记信息。经过调查发现,李军、赵丽在上述经营发生期间,确属夫妻关系;在《还款协议》出具一周后,双方协议离婚。
在确定李军和赵丽在欠款期间存在夫妻共同关系的基础上,王强通过一封封电子邮件向法院提交李军收取押金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显示其中部分押金的收款账号确实为赵丽所有,且李军也出具收条对赵丽收取押金的行为予以确认。
在公告开庭过程中,张学君法官重点询问双方交易过程中李军、赵丽充当的角色,以及相关款项的支付方式、流程,尽可能在李军、赵丽未到庭的情况下,将案件事实查清、查实。
庭审结束三日后,张学君法官结合庭审情况及在案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认定本案诉争款项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支持了王强的诉讼请求。
从案件审理到最终判决,一次次的电子证据递交和意见反馈,张学君法官团队和王强前前后后往来了20封电子邮件。王强在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判决书之后,通过电子邮箱向张学君法官团队发来了第21封邮件,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邮件虽轻,却承载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张学君法官表示:“看到当事人的感谢信,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能切切实实查明案件真相,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苦再累都值得。”
上述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供稿:通州法院
编辑:纪欣蕊 郭进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