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数额计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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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严重如下处理: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则按协议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请求他们介入调解。找法网提醒,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的,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